招标人应契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收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则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标准政府收购供货商资历设定及资历审阅查看的告诉》第六条规则,且未被“信誉我国”()、“我国政府收购网”()、“浙江政府收购网”()列入失期被执行人、严峻税收违法案子当事人名单、政府收购严峻违法失期行为记载名单。
2.契合《政府收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则和湖招管委﹝2006﹞1号文件规则,具有独立法人资历,且经营规模包括本项目内容。
3.具有修建工程项目施工总承揽三级及以上资质或修建装修装修工程专业承揽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建市﹝2014﹞159号);浙江省外进浙企业须经存案。
4.依据《住宅城乡建造部关于修建业企业资质办理有关问题的告诉》(建市﹝2015﹞154号)文件精力,旧版修建业企业资质证书自2016年7月1日起失效。
1.有用的经营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经营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五证合一”经营执照副本复印件);有用的安全出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2.修建工程项目施工总承揽三级及以上资质或修建装修装修工程专业承揽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建市﹝2014﹞159号);浙江省外进浙企业须经存案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招标人应于2020年06月04日上午09:00前将招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湖州市二环东路759号湖州师范学院东校区明达楼202室,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本次招标将于2020年06月04日上午09:00在湖州市二环东路759号湖州师范学院东校区明达楼202室开标,招标人应当派代表到会开标会议。招标人未派代表参与开标会议或迟到,视为主动抛弃招标。
联系人:丁教师。联系方式:电线;地址:湖州市二环东路759号湖州师范学院东校区明达楼207室。
湖州师范学院文学院师范生专业认证实验室建造改造工程建造项目-工程量清单20200528.xlsx